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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芮颱風相關賑助已儘速函發各縣市政府
康芮颱風過境造成多處災情,本會將依「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執行相關賑助,已儘速函發各縣市政府:
本會提供因凱米颱風受災民眾慰問及賑助項目,分述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賑助:因災致死或失蹤,本會發給慰問金每人 40 萬元。
二、重傷賑助:因災致重傷,本會發給慰問金每人10 萬元。
三、提供淹水救助、安遷賑助、租屋賑助三擇一:
(一)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亦可申請,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每戶發給5,000元。
(二)安遷賑助(設籍並實際居住):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戶最高 5 萬元(每人1萬,每戶以5口為限)。
(三)租屋賑助: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 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最多3人為限,賑助期間最多為6個月。
相關規定詳如本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民眾如有申請賑助需求,請洽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核認定造冊送本會,將儘速核撥,減輕颱風對經濟弱勢民眾財產損失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