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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山陀兒颱風受災低收及中低收入戶 淹水救助提高至1萬元

山陀兒颱風帶來強降雨造成多處災情,配合行政院指示,為減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受災家庭的負擔,本會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補助額度並放寬淹水救助標準,由淹水50公分以上放寬至未達50公分者、並擴及土石流災害亦得申請,每戶補助由原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提高至1萬元。



本會提供因凱米颱風受災民眾慰問及賑助項目,分述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賑助:因災致死或失蹤,本會發給慰問金每人 40 萬元。

二、重傷賑助:因災致重傷,本會發給慰問金每人10 萬元。

三、提供淹水救助、安遷賑助、租屋賑助3擇1:


(一)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有淹水、並擴及土石流災害,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亦可申請,以一門牌為1戶計算,每戶發給1萬元。如符合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淹水救助相關規定者,得同時申領。


(二)安遷賑助(設籍並實際居住):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戶最高 5 萬元(每人1萬,每戶以5口為限)。


(三)租屋賑助: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 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最多3人為限,賑助期間最多為6個月。



相關規定詳如本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及本會公布「山陀兒颱風賑助核給說明表」(如下圖),民眾如有申請賑助需求,請洽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核認定造冊送本會,將儘速核撥,減輕颱風對經濟弱勢民眾生活的衝擊。


為協助山陀兒颱風受災低收及中低收入戶 淹水救助提高至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