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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凱米颱風受災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淹水救助提高至1萬元

凱米颱風帶來強降雨造成多處災情,配合行政院指示,為減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受災家庭的負擔,本會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補助額度並放寬淹水救助標準,由淹水50公分以上放寬至未達50公分者亦得申請,每戶補助由原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提高至1萬元。


本會提供因凱米颱風受災民眾慰問及賑助項目,分述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賑助:因災致死或失蹤,本會發給慰問金每人 40 萬元。

二、重傷賑助:因災致重傷,本會發給慰問金每人10 萬元。

三、提供淹水救助、安遷賑助、租屋賑助三擇一:

(一)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有淹水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亦可申請,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每戶發給1萬元。如符合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淹水救 助相關規定者,得同時申領。

(二)安遷賑助(設籍並實際居住):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戶最高 5 萬元(每人1萬,每戶以5口為限)。

(三)租屋賑助: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 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最多3人為限,賑助期間最多為6個月。


相關規定詳如本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民眾如有申請賑助需求,請洽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核認定造冊送本會,將儘速核撥,減輕颱風對經濟弱勢民眾財產損失的衝擊。